国内福建厦门房产资讯土地资讯城建规划金融资讯业界观点专题报道新房二手房租房休闲频道样板房鉴赏
首页 - 资讯 - 房产 - 政策·民生 - 厦门
  • 厦门:公积金房贷“认贷不认房”

    2010-06-12 15:51:27
    用公积金买第三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5%,第二套和第三套依据的是你是否曾经贷过款,而不是你手上有没有房子。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厦门从5月24日 (以银行受理日期为准)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查看全文]